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起党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赵岩嘎木,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满坎村贺柯新寨党支部党员,2024年2月2日21:18,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永军,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永和社区永念党支部党员,2024年2月2日21:19,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