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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派出5个巡察组,于2021年9月7日至10月21日对勐来乡、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含县边合区管委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和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巡察,同步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在勐来乡开展巡察时,延伸巡察至其下属基层单位。对勐来村、永安村、丁来村、班列村、民良村、曼来村、公撒村、拱弄村、英格村9个村级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同时将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情况,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纳入巡察监督范围。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实现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察整改、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农”工作(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粮食安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开设举报信邮寄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门佤路113号县委巡察办转,邮编:677499;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开通短信、举报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县纪委办公楼以及被巡察单位设立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8:00。


特此公告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巡察组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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