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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日,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5个巡察组对6个县级部门、2个乡镇、19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其中对1个乡镇采取巡审联动方式开展监督。


 各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唐兴平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要求;县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展巡察是县委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关心关爱,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办事,全面贯彻党的巡察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打消顾虑,正确对待巡察,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客观、如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反映问题、提供资料,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与巡察组一起共同担起巡察政治责任。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坚决贯彻巡察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安排,严肃纪律,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虚心接受监督,对标问题,坚决抓好做实巡察整改,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不回避、不掩盖、不迟疑,做到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整改、件件有回音,举一反三促进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40天左右,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专用电子信箱和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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