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高级站内搜索
您现在位置 : 网站首页 > 乡镇动态 > 正文

岩帅镇:以“身边案”“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之前都只是在电视上或者微信上看到违纪违法受处分的案例,但这次受处分的却是和我一个寨子随时见面打招呼的人,我心里受到很大的触动和震撼,我告诫自己,绝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参加会议的党员这样说道。

近日,岩帅镇纪委在贺勐村召开党员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宣读了处分决定,并结合党纪法规,聚焦“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会议要求,要增强法制意识,遵守党纪国法,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消除特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强化敬畏意识、戒惧意识,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消除特权意识和侥幸心理;要严守廉洁纪律,做到防微杜渐,要时时、事事、处处警醒,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微杜渐,清正廉洁。

下一步,镇纪委将极积探索实践,进一步做实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常态化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大会同步开展,让处分决定“一张纸”转化为“一堂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陈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