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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从严从实开展好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压牢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掌握和评价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近日,沧源自治县启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检查考核工作由县委常委带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10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县10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59个县直部门 (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中的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大考”。

检查考核采取平时检查考核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核查、反馈意见的程序,重点检查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等。

与往年不同的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今年不再集中召开检查考核工作动员会以及汇报会,工作情况汇报、述责述廉以书面形式进行,测评工作由被考核单位在考核前自行组织开展,并将测评情况报检查考核组。检查考核在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简化优化,防止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解决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问题。

据悉,考核结果按考核组打分占70%、党政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分占30%的权重综合得分,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我们把检查考核与整改落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代表县委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落实。”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王倩  田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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