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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集中力量严防“灯下黑

“在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身处一线,腐蚀和反腐蚀的问题更加尖锐和复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同志必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才能避免‘灯下黑’”。日前,沧源县纪委监委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原先在第六纪检监察室加挂干部监督室牌子变为单设,继续坚持追求“自身硬”,用实际行动发出警示:纪律的红线任何人不能踩,主动接受监督,保持胜人和自胜的“金刚不坏之身”,让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如何破解“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需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该县纪委县监委积极盘活现有机构编制存量,优化人员结构,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情况下,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决克服和纠正“自身免疫力强”、“无需监督”等思想观念,经常用“手电筒”照别人的同时,先要照一照自己,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据悉,新设立的沧源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干部,县管企业纪检监察负责人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近年来,沧源自治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持续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以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机制、抓细抓小抓常等措施为抓手,制定出台完善了《沧源佤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列出最严“负面清单”,严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言行,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家访,与其家庭成员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受访干部家风建设和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情况,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敲警钟,强化自我监督约束,严防“灯下黑”。用制度框定红线、筑牢底线,编印《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手册》,不断探索完善派驻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机制,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察委内部通报制度》,当好“婆婆嘴”,从细小处着手,通过纪律作风整顿强化监督,2019年以来,对违反内部规定的12名干部和5个内设室进行系统内通报,提醒谈话5人,党纪处分1人,持续释放出自我监督一刻不松、半步不退的强烈信号。同时,该县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34个部门(机构)进行排查,查找风险点96个,制定防控措施130条,梳理个人岗位83个,查找风险点221个,制定防控措施279条。

“我们要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刀刃向内’,按照‘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要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及时从严查处,公开通报曝光,严防‘灯下黑’,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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