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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练好“基本功” 提升“战斗力”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强化理论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上发力,让纪检监察干部练好“基本功”,提升“战斗力”。

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以开展干部夜校、全员培训、主题党日等形式,为纪检监察干部开设学习“加油站”,解决本领恐慌的问题。通过骨干主讲、干部领学、互动交流等方式,解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监察法》《中国共产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方面内容,重点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用好用活“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和中央、省、市、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学习平台,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锤炼过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强化日常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日常监督,修改完善纪委监委干部考核办法,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出台《县纪委县监委部门负责人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管主体责任暂行办法》,实现内部监督主体责任压实全覆盖、无死角。按照人岗相适、结构搭配等原则,对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划转到县纪委县监委的人员,综合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专业背景等因素,对干部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发挥每个人的专业优势。

积极探索履职能力提升新途径,充分运用“1+1+1”的工作指导模式,即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1个乡(镇)纪委,通过“跟班实战”、“一线练兵”的方式,结合《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乡案县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程序规范、证据鉴别、条规适用、定性量纪等方面的指导,全面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开展“支部+支部”共建活动,邀请退休老干部为年轻干部传经送宝,形成以老带新“传帮带”、以新促老共进步的学习氛围,不断丰富干部阅历,增强干部业务能力。(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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