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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强监督压责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围绕中央、省、市、县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要求,一体统筹“监督”与“协助”两项职能,紧盯各级各部门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以强有力政治监督和自觉履职担责的干劲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政策、工作有效落实,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突出监督抓落实,打好“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组合拳,定期深入各部门单位、乡镇和村组,紧盯在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职责、领导班子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勤廉担当、群众利益维护等方面情况开展政治监督,着力纠正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不重视、责任压不紧压不实、措施不具体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源头式、蹲点式、嵌入式等监督走深走实。

紧扣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单位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职责,采取常态检查、座谈走访、提醒约谈、线索处置、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十四五”规划、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三个示范区”建设等精神要求,牢牢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围绕基层村组干部廉洁作风、村级事务公开、财务运行、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拓宽监督和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发挥“特邀监察员+村务监督员+民情信息员”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势,93个村(社区)1179名民情信息员共收集反馈信息843条,推动解决群众诉求753个。通过常态化深入村、组、户,发现并推动解决违规使用侵占集体资金、违规使用产业发展资金、多领取惠农及养老保险资金、“三资”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31个。

此外,巩固深化扶贫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成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饮水、交通出行、民生保障及改善、基层治理等薄弱环节、风险点,着力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深度、精度、震慑力。截至10月底,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8个,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16人次。

下一步,县纪委县监委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第五次、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抓学习、强纪律、转作风、实监督,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实际成效,为稳步推进沧源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提供更为坚实的纪律和作风保障。(李春林  田思  卫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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