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巡察。6月8日,巡察组向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理论学习重视不足”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2022年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印发的《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习管理。四是将理论学习内容和当前工作进行深度融合,以学习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学习检验工作,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用性。五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基层组织活动阵地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六是将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思践悟、入心入脑。
2.“网络意识形态研判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精心部署,夯实责任,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二是坚定信念,提高站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的学习,并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从严管理,注重引导,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患意识,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患意识。四是制定《沧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识形态风险预案》,提高对网络舆情发现和跟踪研判的时效性,通过党务政务信息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管控工作。五是刚好我单位职工认识在抖音平台发布“鬼子进村”相关言论和视频的用户,对该用户告知我们开展“两违”拆除工作是按照法律程序和步骤进行的。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建筑,经核实为违章建筑的,都将依法拆除。在我们的劝说下,该用户同意删除相关言论和视频。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关于“读书会活动开展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局领导对读书会活动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二是制定完善2022年读书会活动方案。三是认真按照读书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今年共开展24次活动。每次活动均有方案、有通知、有主持词、有发言材料等。
(三)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信访登记受理台账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信访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对信访件规范受理、规范办理,规范办结。坚持办结一件,销账一件。2022年收到信访事项3件,在信访事项登记表中,做到信访登记人员、办案人员有签字,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有审核、有审批。
2.“执法工作不严谨”问题。
一是加强办案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严格执法文书的填写,做到送达人员、执法人员有签字。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相关制度,加强分管领导对案件工作的监督和审核。四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办案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办案程序不合逻辑”问题。
一是加强办案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做到办案过程符合程序、符合逻辑。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相关制度,加强分管领导对案件工作的监督和审核。四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办案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做出深刻检讨。
4.“调查报告未审批”问题。
一是加强办案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严格整改案件执法文书及台账。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相关制度,加强分管领导对案件工作的监督和审核。四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办案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办案人员进行深刻检讨。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关于“保密文件管理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保密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办文程序。三是加强分管领导的监督检查。四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工作人员进行深刻检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材料照抄照搬”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深刻检讨,杜绝此类工作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分管领导对股室材料的审核把关。
2.“党课材料网络下载”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用好“四种”形态,强化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分管领导对股室材料的审核把关。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深刻检讨,杜绝此类工作情况再次发生。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把好差旅费报销关口。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对2021年3月31日支付2名干部职工到昆明开会报销差旅费4460元,其中车船费发票不够100元,及时完善凭证。四是对违规报销油费435元进行退还单位处理,并以存量资金上交国库。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关于“工程项目完工未组织验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领导加强对项目施工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对《沧源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自动化在线监测仪器和渗滤处理站设备耗材更新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项目组织验收。三是施工方正在起草竣工报告,等竣工报告审核通过后,马上对该工程进行验收。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关于“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加强城市建设中特许经营权的出让管理,及时清理单位非税收入,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加强对经济管理、决策和监督工作,确保班子成员正确履行经济职责。二是对本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终验和购置的设备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入账管理。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映困难,争取得到县财政资金支持。
<!--[if !supportLists]-->(六)<!--[endif]-->关于“未经报批发放优秀党员奖”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未经报批发放优秀党员奖金3000元如数退还单位专户。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明令禁止。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内民主意识,提高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的自觉性。二是开展党组议事规则专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正确区分党组会议与局长办公会议,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相关工作。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提醒和坚决纠正不符合议事规则的事项,做到自觉接受监督。四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严禁列席党组会议的同志发言。五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工作。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民主生活会不严实”问题。
一是强化“一把手”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仅要抓部署,还要抓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二是立行立改,在2022年7月8日,召开领导班子第三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4名班子成员开展“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结合职责分工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开好民主生活会。
2.“会议图片造假”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深刻检讨,杜绝此类工作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分管领导对股室材料的审核把关。
3.“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抄袭”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深刻检讨,杜绝此类工作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要求相关人员重新撰写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三是加强分管领导对党员材料的审核把关。
(三)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1.“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抓职责,加强廉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抓机制,完善廉政工作的运行体系。三是抓检查,促进作风建设扎实有效。
2.“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结合实际”问题。
一是在党组班子会上对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深刻检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分管领导对股室材料的审核把关。
(四)关于“对干部职工监管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我局制定的相关制度,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多与干部职工谈心,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了解他们所思所想,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参与违法行为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做出深刻检讨,同时帮助他们改正不良行为。
(五)关于“巡察整改不坠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2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压实责任人员责任。二是强化分管领导督查作用,解决巡察整改不坠底问题。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深刻检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069166;邮政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那龙路46号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677499;电子邮箱:cyxcszhzfj@163.com。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