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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5日至4月13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机动巡察。5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有关工作要求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的问题。2023年2月起,严格《学习管理制度》,执行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职工大会、每周二集中学习会的“第一议题”要求,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组织学习12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国企改革的有力指导,与企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为了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培养企业走向市场化,2023年县城乡公积极“佤山幸福泉”天然山泉水生产项目。

(二)关于政企不分现象依然突出的问题。一是公司严格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公司重大事项报批报审程序,同时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维护好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确保政企分离。二是公司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法执行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和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厘清决策主体权限,实现权限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2023年5月26日起,公司针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召开董事会11次,实现公司重大事项自主决策。

(三)关于新增市场主体效能作用未发挥的问题。已完成源企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汇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洁源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鑫材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民俗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事宜。

(四)关于经营性收入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对农贸市场停车场摩托车进出口收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并已投入使用,实现“一车一登记”管理模式,3天一结,月底一清,做到收费系统与人工台账相符。二是已完善美食街、临时性住房运营管理方案,并进行分组管理,统一租金台账模板,各片区责任人以实际数据手写台账作为原始凭证,由公司财务人员每月月底审查核对后,汇总形成报表,从源头杜绝廉洁风险隐患发生。

(五)关于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未主抓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一次董事会,对公司董事成员、监事会主席分工进行调整,并行文明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抓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未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研究不安排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会上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2023年6月2日成立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股科室、站所党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公司意识形态组织机构。2023年8月20日组织召开公司第十三次董事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六)关于政治责任压不实,整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慢作为的问题。一是2023年8月22日完成城乡商务酒店(国酒店)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登记事宜。二是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获知,城乡商务酒店(国酒店)未涉及食品安全经营或生产,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坚守主责主业、实现国有资产保持增值情况

(一)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棚改征收土地房屋长期闲置”问题。公司正按照2023年11月28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盘活一资产资源一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3〕39号)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 2023—2025年度盘活目标规划>的通知》(沧政办字〔2023〕40号)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土地未开发利用”问题。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上报县国源公司《关于请求帮助协调沧源县勐董镇司岗里大道旁地块征收补偿金相关事宜的请示》,请求县国源公司帮助协调沧源县勐董镇司岗里大道旁地块征收补偿金相关事宜待相关手续完备后,以地招商进行房地产开发。

三是“国有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2023年8月22日完成城乡供水工程形成的系列资产(净水厂区、管网及部分配套设施)、美食街、临时停车场等的入账登记。

(二)关于挪用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公司及时与县园投公司对接,积极筹集资金,并于2023年6月25日归还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561.5万元。

)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施工进度缓慢,未按合同工期完工”问题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向施工单位下发《关于尽快对沧源佤族自治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勐省农场片区)进行收尾等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14日项目已完工,8月22日完成验收;2023年6月8日向施工单位下发《关于尽快对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进行收尾等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14日项目已完工,8月23日完成验收。

二是“项目竣工未验收”问题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向施工单位下发《关于尽快对沧源县1号桥桥头交叉口工程桥梁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收尾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尽快对沧源县2号桥桥头交叉口工程桥梁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收尾等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验收。

三是“项目施工资料收集不齐全、资料不完整”问题。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收集完成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资料;2023年6月16日下发《关于尽快对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进行收尾等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21日收集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资料。

四是项目竣工未进行财务决算”问题正在逐一梳理完善项目相关资料,提供至第三方,目前,已完成县城乡供水项目财务决算初稿,计划12月31日前完成定稿已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建设项目定稿

)关于公益性项目后期运营管理不到位、内部设施损坏严重的问题。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对葫芦湖公园儿童游乐场、傣族风情园相关设施进行现场排查,并于2023年8月22日完成损坏部分的维修工作。

)关于项目涉法涉诉多发,国有资金损失严重的问题。一是抓好风险研判,积极主导案件协商调解,主动与各施工单位友好协商,避免涉法涉案案件发生。对已涉法涉诉的项目积极起诉方达成和解,为支付涉案资金争取更多宽限。为加强公司内部风险防范,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公司2023年7月24日第十二次董事会研究,同意聘请云南博川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并于2023年8月22日邀请博川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对公司全体职工开展法制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的问题。根据2023年7月5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党支部的批复》,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党支部,并于2023年9月26日完成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关于未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一是“支付大额资金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问题。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2023年5月26日以来,组织召开董事会6次,对涉及大额资金支付事项进行研究民主决策强化痕迹台账管理,凡涉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严格按相关程序做好痕迹台账,确保事项流程的完整和安全。(已完成整改)

二是“出借大额资金未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相关手续不完善”问题。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2023年5月26日以来,组织召开董事会2次,对涉及大额资金出借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强化痕迹台账管理,凡涉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严格按相关程序做好痕迹台账,确保事项流程的完整和安全。

(三)关于落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对企业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根据2023年7月5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党支部的批复》,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党支部召开董事会,对县城乡公司董事成员、监事会主席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党建工作完成党建入章工作,使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下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党建各项工作。

(四)关于管理体系不健全,法人治理机制作用不发挥的问题。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和监事会监督的作用已完成源企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汇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洁源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子公司的注销事宜县智慧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4年02月01日完成公示后,即可进行注销国境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账务整理

、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情况

(一)关于未落实企业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问题。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组织召开职工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并在会上安排党风廉政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全体职工开展集中廉政提醒谈话,同时公司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3年6月2日成立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股科室、站所党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一次董事会,对公司董事成员、监事会主席分工进行调整,并行文明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抓党风廉政工作;于2023年6月7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同时班子成员与各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层层压实党风廉政责任。

)关于资产、债务不实的问题。正在逐一梳理完善项目相关资料,提供至第三方,目前,已完成县城乡供水项目财务决算初稿,计划12月31日前完成定稿已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建设项目定稿

五、腐败问题易发点

(一)关于党管人事意识不强的问题。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一次董事会,对公司董事成员、监事会主席分工进行调整,并行文明确由中共党员身份的董事成员分管公司人事工作。

(二)关于超范围承担行政主管部门人员薪酬的问题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将《关于给予退回补足公益性岗位人员薪资的函》发至县住建局,已于2023年9月1日完成7.34万元资金退回。

(三)关于违规使用专债资金的问题。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向县住建局上报《关于请求帮助争取沧源佤族自治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请示》,争取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地方政府财政资金100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2023年9月1日原渠道归还专债资金。

(四)关于出租国有资产收入应收未收的问题。为加大催收力度,根据2023年11月9日县国资委《关于同意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发送律师函的批复》,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分别到勐董镇政府、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对接租金交纳事宜,并告知将发送律师函催收租金,以上部门均提出暂缓发送律师函,表示近期将行文上报县人民政府,将现在使用的办公用房划转至名下,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主动与我公司对接。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上报县国源公司《关于请求同意原公安局办公楼等片区有关事宜的请示》,请求转报县人民政府一是明确原县公安局、原县检察院、原县法院国有土地和房屋使用权;二是给予免除前期已产生的房屋租金。

(五)关于产业发展扶贫资金回收不及时的问题。为加大产业发展扶贫资金回收力度县城乡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向各乡(镇)产业发展公司发送律师函根据县国资委《关于同意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各乡(镇)产业发展公司提起诉讼的的批复》2023年11月16日再次到各乡(镇)产业发展公司对接协商发展扶贫资金回收事宜并告知各乡(镇)产业发展公司县城乡公司将启动诉讼程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目前,县兴岩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岩帅)和县衔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糯良)明制定还款计划,计划自2023年12月起,于14个月内还清欠款。对未制定还款计划的,公司将继续催促对接。下步,若未按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公司将立即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已收回产业发展扶贫资金本金1750.3万元,未收回本金3449.7万元;已收取资金占用费524.31万元,未收取758.54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县城乡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向县财政上缴收回产业扶持资金899.2万元。

(六)关于私车报公油的问题。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于2023年7月4日完成退回要求公司财务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内部审查工作,杜绝私车报公油情况再次发生。

(七)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问题。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款30万元,项目现场分管领导已完成签字审批县城路灯安装工程款20万元,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已完成签字审批诉讼费(河南固川市政园林)15.54万元,公司分管财务、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完成签字审批。下步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把资金审批程序。

二是“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支出原始单据不齐全”问题。沿边村寨户厕建设项目工程款100万元城市夜景灯光工程款30万元发票已补齐拨款至宋敏个人账户的三八节活动经费3837元原始单据已于2023年8月10日补齐哈尔滨鑫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讼费13.07万元资金支出报告单已补齐。下步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把资金审批程序,认真收集、完善相关台账。

三是“支付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问题。2021年2月28日支葫芦湖城市公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600万元的发票是含在2021年2月2日开具的3600万元发票中,并已在发票上补盖公司印章。

四是“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将购买3组文件柜2250元调整记账,入固定资产。

五是“坐收坐支现金”问题。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补齐相关材料,并记入现金日记账。

(八)关于财务凭证装订不规范的问题。2023年6月7日将2019年12月31日支城市风貌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费5万元发票装订入账套中2023年6月7日将住建局拨入2017年棚改资金30万元银行回单装订至原凭证中。下步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相关台账。

(九)关于执行工会财务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按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套、按期归档会计凭证”问题。2023年8月1日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2021年、2022年会计账套,对会计凭证进行归档。

二是“工会经费支出原始单据不齐全”问题。2023年8月1日补齐2300元伙食费菜单、1480元日用百货明细单、参加活动人员名单2023年8月1日补齐支付2名员工生育慰问金1000元、1名员工父亲病逝慰问金1000元的相关证明台账。下步,将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认真收集、完善台账。

三是“工会活动不规范”问题。2023年8月1日完善2021年8月6日支付元旦、春节节日慰问费用1.5万元的活动方案和工会委员会会议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128322;邮政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97号(原法院办公楼3楼)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邮编:677499;电子邮箱:cyxcxgs@163.com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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