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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4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2023年5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有关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县的重要决策部署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并实行《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试行)及《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周一学习例会计划》;二是以“周一学习例会”为抓手,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2.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制定并实行《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试行),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近期省、市、县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列为董事会第一议题,并常态化、制度化长期坚持。

        3.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上级主管部门不明晰,管理混乱”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股权监管请示,目前正与市城投公司对接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公司股权委托县国源公司管理,同步接受县国资委监管,明确监管主体。 二是“政企不清,主体不明”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股权监管请示,市城投公司向市国投公司报请股权监管,市国投公司批复后与市城投公司对接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公司股权委托县国源公司管理,同步接受县国资委监管。          4.关于“虚增市场主体”的问题。2023年6月8日到县税务局办理2家公司(启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沧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确认情况说明》,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示,2023年7月28日依法依规注销2家三级企业。

        5.关于“公司规章制度缺失”的问题。严格按照县属国有企业若干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现状及管理运营方向制定和完善缺失制度,形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目前《沧源佤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试行)已装订试行。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学习计划,并以“周一学习例会”、“董事会”为抓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通过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安排部署会,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是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读书会”活动;四是公司董事会研究了城投公司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政治工作。

         二、坚守主责主业、实现国有资产保持增值情况方面

        1.关于“作风不实,项目推进乏力”的问题。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完成部分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二是在建设项目原规划的基础上,针对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设要求,对原规划进行优化调整,使其得以满足202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完成建设指标。 二是“乡镇保障性住房移交工作推进慢”问题。一是8月18日完成芒卡镇公租房管理权移交,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权移交协议;二是糯良乡、单甲乡、团结工委、班洪乡公租房已完成维修,维修验收工作结束后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权移交;三是班老乡公租房正在进行排污管网及屋面防水维修,计划维修验收合格后移交;四是下一步公司将全力对勐省镇公租房进行供水管网、排污管网维修更换及管理移交。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资产产权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问题。我公司与云南正华建筑有限公司及项目实施负责人正在诉讼阶段,诉讼涉及项目工程款和商铺债权归属问题,经与云南正华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负责人对接协商,诉讼结束后完成不动产产权手续变更工作。 二是“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使用效率偏低”问题。一是明确商铺作为经营性用途的均按15元/㎡·月出租,非经营性用途(如仓库)按8元/㎡·月出租。并进行多种形式宣传;二是对闲置房屋进行抽签分配,已分配房屋161套。

        3.关于“地块少批多占,后续问题突出”的问题。经与县自然资源局核实佤源福苑小区1、2栋和佤源花苑小区9、10栋地块属于坐标偏移,已聘请第三方办理佤源福苑小区、佤源花苑小区地块少批多占土地报批手续,目前已获批2021年第一批次成片开发方案,并缴纳土地超占处罚,现已按程序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购买水田指标。

        4.关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尚未合格”的问题。已完成2011年、2012年佤源福苑保障性住房项目、2012年佤源新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备案。

        5.关于“项目工程存在未批先建问题”的问题。一是已办理临沧市沧源县教育及卫生系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岩帅中学、岩帅幼儿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砖瓦厂片区因县规委会办公会研究明确对原规划设计进行变更,目前图审报告已出,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

       6.关于“监管不到位,保障性住房转租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两户转租户进行清退;二是根据《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百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县城区内5个保障性住房片区进行清理核查工作,共排查住户3365户,违规转租转借85户,改变房屋性质1户,已清退86户。

       7.关于“年度有关统计资料缺失”的问题。已完善历年商铺已回购资产情况表及商铺资产统计表,并将缺失的信息补充完整,按年度留存归档。

        三、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情况方面

       1.关于“未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引领作用缺失”的问题。一是将公司现有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二是成立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关于“监事会成员参加董事会,并参与决策”的问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监事会”履职程序,召开了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监事会,制定监事会制度,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3.关于“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的决定、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干部的任免、重大资金的使用等坚持由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规范相关会议记录等痕迹资料。

       4.关于“公司管理监督缺失”的问题。一是召开了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监事会,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二是与市城投公司协商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公司股权委托县国源集团管理,培养中层管理干部,完善公司经营情况;三是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试行),完善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情况方面

        1.关于“未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廉政风险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试行);二是公司负责人对工程部、财务室、收费室、办公室等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2.关于“未落实企业反腐倡廉责任制”的问题。 一是“未对党风廉政工作作安排部署”问题。召开了城投公司廉政风险建设工作部署会,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制定了2023年度廉政风险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二是“未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问题。一是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暨县城投公司正风肃纪警示大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问剑破局》、《红线》,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了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思想意识。

        3.关于“资产负债率过高”的问题。一是根据《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百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县城区内5个保障性住房片区进行清理核查工作,共排查住户3365户,发现欠缴6个月以上租金1026户,截止12月27日,已催缴房租943户;二是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云南分所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账务审计以及有偿贷款的催缴,进一步化解债务。

        4.关于“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不实”的问题。向政策性银行申请融资贷款,目前贷款额度已获批,实行使用资金申请制。

         五、腐败问题易发点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试行),明确机构、岗位等设置;二是聘请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

        2.关于“公司员工长期不在岗”的问题。长期抽调借用人员已调回公司管理,并明确岗位及工作职责。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私车报公油”问题。已退回私车报公油油费566元至城投公司账户。 二是“伙食费超标准报销”问题。已退回超标准报销153元至城投公司账户。 三是“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完善《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务接待制度》(试行),进一步标准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处理账务,及时补齐缺失单据。

        4.关于“大额应收账款未及时清收”的问题。 一是“出租国有资产租金应收未收”问题。以函的形式向县搬迁安置办、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催缴租金。 二是“保障住房‘先租后售’资金回收不及时”问题。一是9月19日收到佤乡花苑小区3户购房尾款,并对逾期未支付购房尾款的1住户采取法律诉讼措施,现已向云南通恒(沧源)律师事务所提交相关诉讼资料;二是经与县自然资源局核实佤源福苑、佤源花苑小区属坐标偏移,目前已获批2021年第一批次成片开发方案,并缴纳土地超占处罚,现按程序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购买水田指标,土地手续完善后,及时办理所售房屋不动产权证并收缴销售尾款。 三是“保障房租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截止2023年6月16日共上缴县财政保障房租金590万元,其中包含2023年3月17日剩余未上缴财政的220.2万元。通过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一季度一上缴的时间节点向县财政上缴保障房租金。 四是“国有资产出售收入应收未收”问题。经与县自然资源局核实,佤源福苑小区属于坐标偏移,目前已获批2021年第一批次成片开发方案,并缴纳土地超占处罚,现已按程序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购买水田指标,土地手续完善后,及时办理出售商铺不动产权证并收缴销售尾款。

        5.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执行审批制度不严格,资金支出报告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问题。完善资金支出报告单、拨款申请表审核签字。 二是“执行审核制度不严格,资金支出原始单据不齐全”问题。补齐支北京世纪设计院金色水岸项目设计费发票、广电网络公司保障房智慧小区合同、购置办公用品缺失发票以及公务用车用油款发票。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审核资金支出单据。 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将购买的办公电脑入固定资产并调整记账。 四是“支付费用未对公转账”问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沧源分公司提供《单位授权书》,授权王福聪代办复机、加白、新增网络、拆机、缴费等电信业务,完善此次转账委托手续。

        6.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账面债务不真实”的问题。一是聘请厦门市梓西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对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二是聘请云南慧德会计师事务所对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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